写喜欢的一个人小作文:人工闹钟
我喜欢的人,不是什么明星大腕,也不是小说里才有的完美主角,他只是我的高中同桌——阿哲。他个子不高,皮肤略黑,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,像极了一只偷吃蜂蜜的小熊。很多人觉得他平凡,甚至有点不起眼,可在我眼里,他像个温暖的小太阳,照亮了我高中三年最灰暗的时光。
阿哲不是个成绩顶尖的学生,但他学习认真,踏实肯干。他那小小的书桌上总是堆满了书和笔记,密密麻麻的字迹证明着他付出的努力。他从不抱怨,也不张扬,默默地做着属于自己的事情。
最让我难忘的是他的人工闹钟功能。高三那年,学习压力巨大,我常常熬夜到凌晨两三点,早上却怎么也起不来。为了不耽误上课,我尝试过各种闹钟,可总是被我关掉继续睡。阿哲看在眼里,记在了心里。
从那以后,每天早上六点半,他都会准时在我的耳边轻轻呼唤:“起床啦!”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,带着一丝睡意,却神奇地让我从沉睡中醒来。有时候,他会轻轻拍拍我的肩膀,或者帮我拉开窗帘,让阳光洒进我的房间。
他从不嫌麻烦,风雨无阻,从未迟到。即使他自己起得很早,即使他也有学习的压力,他仍然坚持做我的“人工闹钟”。这并非简单的叫醒服务,而是他对我无声的关心和支持,让我感受到了一种温暖和力量。
有人说,高三是人生中最难熬的一段时光。而我却觉得,因为有阿哲,我的高三生活充满了阳光。他就像一个坚实的后盾,让我在迷茫的时候找到方向,在疲惫的时候获得力量。他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英雄,但他却用他小小的举动,温暖着我的整个青春。
如今,我们已经毕业了,各奔东西。但阿哲在我心中,仍然是那个温暖可靠的“人工闹钟”,永远提醒着我,要勇敢、要坚持、要努力生活。 他的存在,就像一束阳光,照亮了我生命中的一段旅程,也让我明白了,平凡之中,亦有伟大。